?
履行工會維權職責 ?基層維權站在行動
?
——雙龍街鄉(xiāng)工會4天時間為非因公死亡農民工代可勇成功維權
?
2015年10月12日,雙龍街鄉(xiāng)維權工作站工作人員帶著工會組織的關愛不怕苦、不怕累,前往海口市積極為農民工維權,經過4天反復協(xié)商、談判,死者代可勇家屬成功拿到一次性補償金共計人民幣25萬元,于2015年10月16日全部兌現。
家住雙龍街鄉(xiāng)鑼鼓村5組農民工代可勇,于2011年1月10日到深圳市聚鑫源建筑勞務工程有限公司務工。2015年10月9日中午12時25分左右,代可勇等3名木工與雜工王寶昌(兇手王寶昌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目前此案正在審訊中)在海口市紫荊路恒大海口灣工地處2#樓2層午間休息,因爭奪一模板作為墊子用來睡覺發(fā)生斗毆,導致代可勇現場死亡。
代可勇的妻子劉向芬得知情況后,想到家里從此失去了頂梁柱,不知怎么辦,找到親朋好友哭訴自己的悲慘遭遇,朋友便出主意叫她趕快去找工會維權。于是,劉向芬找到本鄉(xiāng)工會主席代宏衛(wèi),說明了情況,請求鄉(xiāng)工會幫忙索賠。鄉(xiāng)工會主席了解該案件的基本情況后,庚即與縣職工(農民工)維權服務中心取得聯(lián)系。縣總工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秦書記聽后考慮到案件的特殊性,立即召開專題會議,針對此案作了研究和分析,并跟雙龍街鄉(xiāng)工會主席代宏衛(wèi)交待:死者家屬要求工會維權,工會不能不管,決定由雙龍街鄉(xiāng)維權工作站根據實際情況處理,有什么問題可向縣總工會咨詢。隨后,該案件由鄉(xiāng)工會主席代宏衛(wèi)帶隊、工會委員田太杰、鑼鼓村工會干部成世元等3位人員組成維權工作組,與死者親屬,于當晚7點鐘出發(fā)連夜趕往事發(fā)地。
工會維權組到達海口市紫荊路恒大海口灣工地后,了解到代可勇確因午間休息爭奪木板與雜工王寶昌引起沖突,王寶昌持鐵棍毆打代可勇頭部致閉合性重度顱腦損傷死亡。工會維權組找到公司負責人,說明是受死者代可勇妻子劉向芬的委托,代表他們來協(xié)商對死者方的賠償問題。公司負責人代表公司全體員工向死者親屬表示深深的歉意,但認為死者是與工友斗毆時發(fā)生的命案,與公司無關,應該找肇事者王寶昌提出賠償要求。賠償事宜僵持起來。
工會主席代宏衛(wèi)及時通過電話聯(lián)系縣總工會秦書記,說明情況后請求維權指導。隨后,秦書記再次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后再向維權組通電話說:該案件不是因工死亡,但是發(fā)生在務工點,是工間休息中兩工人之間發(fā)生的,用人單位有責任,仍然有權可維。
?? 維權小組再次與用人單位提出協(xié)商要求,維權組向用人單位介紹了死者家真實情況:一是死者上有父親,體弱多病,無勞動能力;二是有兩個小孩正在上學;三是其妻經常生病,只會做點農活,沒有其他經濟來源;四是該案發(fā)生在工間休息中,是因用人單位責任人安排不周,管理不嚴造成的事故,于情于理用人單位都應該賠償。維權組不厭其煩,通過辛勤努力,反復協(xié)商、談責任、說道理,終于在2015年10月15日,對死者代可勇死亡民事賠償事宜達成了共識,由公司一次性補償給死者親屬,所有賠償費用在2015年10月16日全部兌現給了死者的父親及其妻子。
當事人雙方面對工會維權組真誠的、實在的工作態(tài)度深表敬意、佩服。當死者的父親及其妻子劉向芬在拿到賠償款的那一刻,感激的淚水奪眶而出,拉著維權組工作人員的手激動地說:“你們真好,工會維權為我們獲得了賠償,解決了我們家庭的困難,我們全家人向維權組全體人員表示萬分感謝!工會就是我們農民工的娘家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