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4日,,在雙龍街鄉(xiāng)工會的幫助下,,該鄉(xiāng)工傷農民工趙才文成功獲賠25萬元,。
趙才文,,男,,家住安岳縣雙龍街鄉(xiāng)鑼鼓村4組,,2016年11月1日到中鐵二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下屬的某公司從事普工作業(yè)。2016年11月5日10時, 趙才文在大橋鉆孔樁工程施工時操作沖擊打樁機,,在樁機運轉的情況下給鋼絲繩涂潤滑油,,致其右手嚴重擠傷,在西昌市人民醫(yī)院住院治療,,因趙才文右手2-5指損傷嚴重被切除,,經事故發(fā)生地相關機構鑒定為六級傷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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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才文長期在外打工,,知道工會在為農民工維權,,即找到雙龍街鄉(xiāng)工會主席,述說:家中父母年老體弱,,妻子也經常生病,,自己是全家的依靠,現(xiàn)右手致殘再也無法正常勞動,,懇請工會幫忙維權索賠,。
雙龍街鄉(xiāng)工會主席了解情況后,立即向鄉(xiāng)黨委政府作了匯報,,該鄉(xiāng)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并立即組成由鄉(xiāng)工會主席任組長,兩名工會干部為成員的維權工作組,,與趙才文及其妻子一同于當晚趕往事發(fā)地,。
維權組到達后,向中鐵二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成昆鐵路峨米段項目部二分部負責人了解趙才文受傷原因,,提出賠償要求,。項目部負責人表示,出事后單位也積極送趙才文到醫(yī)院治療,,而且趙才文擅自違規(guī)操作沖擊打樁機,,不能獲得賠償。維權組向該單位宣講相關法律,、法規(guī),,說明趙才文是在工作過程中受傷的,屬因工受傷,,理應按因工受傷賠償,。但項目部負責人強調,趙才文是在樁機運轉的情況下給鋼絲繩涂潤滑油,,屬違規(guī)操作,,屬自己的責任,可以補助,,不能賠償,。
維權組與項目部第一次協(xié)商失敗,維權組立即向安岳縣總工會維權中心求助,,根據(jù)總工會維權中心的指導,,維權組又多次向該項目部負責人宣講工傷管理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并強調說明,,因工受傷,,不將個人在勞動過程中的失誤作為不按工傷賠償?shù)囊罁?jù),并介紹了趙才文家庭十分困難,。在維權組積極努力下,,經過五次協(xié)商談判,雙方終于基本達成一致意見,。2017年1月2日,,雙方簽訂賠償協(xié)議,由中鐵二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成昆鐵路峨米段項目部二分部一次性補償給趙才文住院醫(yī)療費,、殘疾賠償金,、生活費、護理費,、精神損失費,、鑒定費等所有費用共計人民幣25萬元。2017年1月24日,,趙才文獲得全部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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